食品类别/名称 |
最大残留(mg/kg) |
检测方法 |
备注 |
谷物:麦类:小麦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谷物:麦类:大麦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谷物:旱粮类:玉米 |
0.05 |
按照GB 23200.11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糖料:甜菜 |
0.05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调味料:果类调味料 |
0.07 |
按照GB 23200.11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调味料:根茎类调味料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动物源性食品:哺乳动物肉类(海洋哺乳动物除外) |
0.01 |
按照SN/T 2560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动物源性食品:生乳 |
0.01 |
按照SN/T 2560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油料和油脂:油籽类:大型油籽类:大豆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、GB/T 14929.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油料和油脂:油籽类:大型油籽类:葵花籽 |
0.05 |
按照GB 23200.112、GB/T 14929.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水果:柑橘类水果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水果:核果类水果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水果:仁果类水果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水果:瓜果类水果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水果:浆果和其他小型类水果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水果: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鳞茎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芸薹属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叶菜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茄果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瓜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豆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茎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(马铃薯、甘薯、山药、木薯除外)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:马铃薯 |
0.1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:其他薯芋类蔬菜:甘薯 |
0.1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:其他薯芋类蔬菜:山药 |
0.1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:其他薯芋类蔬菜:木薯 |
0.1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水生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芽菜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蔬菜:其他类蔬菜 |
0.03 |
按照GB 23200.112、NY/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油料和油脂:油籽类:中型油籽类:棉籽 |
0.1 |
按照GB 23200.112、GB/T 14929.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油料和油脂:油籽类:大型油籽类:花生仁 |
0.02 |
按照GB 23200.112、GB/T 14929.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油料和油脂:油脂:植物油:花生油 |
0.01 |
按照GB 23200.112、GB/T 14929.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
油料和油脂:油脂:植物油:棉籽油 |
0.01 |
按照GB 23200.112、GB/T 14929.2规定的方法测定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,自2024年6月1日起,撤销含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,禁止生产,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。 |